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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快绿色商南建设的决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3-18 22:29:07    文字:【】【】【

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快绿色商南建设的决定

(2012年5月23日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2年5月24日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绿色商南建设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绿化造林步伐加快,退耕还林扎实推进,城镇绿化全面实施,绿色产业发展迅速,生态旅游蓬勃发展,生态基础全面夯实,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同时也要看到绿色商南建设面临的问题,全县森林覆盖率、城镇绿化覆盖率、城镇人均绿地面积、道路绿化率等仍然偏低,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绿色商南建设任务仍很艰巨。为了切实加快绿色商南建设步伐,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特作如下决定:

一、强化宣传,营造绿色商南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植树造林是实现绿色商南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县政府要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建设绿色商南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精神,按照“年满11岁的中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的要求,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动员组织干部群众主动参加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商南活动,大力营造“青年林”、“三八林”、 “公仆林”等纪念林,发扬中华民族植树护林的传统美德,努力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立足县情,制定绿色商南建设的总体规划。县政府要立足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实际,科学编制绿色商南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绿化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绿色商南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要通过造林绿化、义务植树、重点区域绿化、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工程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准、分布合理的城镇林带、森林景观带、城镇公园、农村社区绿地和绿色产业基地,形成完整的城镇绿化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三、明确职责,建立绿色商南建设的长效机制。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镇及各职能部门的绿色商南建设任务,落实分工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城区、公园、校园、居民集中区、公路、河流沿岸、库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绿化工作。各镇负责所在镇村道路、村庄、农田周边、集体林地等区域的绿化工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区域的绿化工作。同时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建立绿色商南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和城市绿地养护,积极防控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损坏绿地设施等行为,保护绿化成果。

四、加强领导,推动绿色商南建设的全面实施。县政府要将绿色商南建设作为事关商南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和重大任务来抓,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绿色商南建设扎实推进。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绿色商南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措施,切实组织指导和协调落实绿色商南建设的具体工作,推动绿色商南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五、强化监督,确保绿色商南建设的实效。政府要将绿色商南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并于每年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绿色商南建设情况,届满时就本《决定》实施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检查等形式,对县政府绿色商南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商南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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